夫妻之间对财产归属的约定一般以婚姻关系为前提和基础,具有增进夫妻感情、构建稳定家庭关系的目的,但其最终是以财产权利的归属、变动为内容。为了还原约定当时的真实意图,建议双方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,有利于减少夫妻之间的猜疑,让夫妻相互信任的原则落到实处,也有利于维护稳定、和谐的家庭关系。签订《婚内财产协议》必须谨慎、仔细,最好咨询专业律师,避免签订的内容有瑕疵,也防止对方反悔,加大诉讼难度。
没领证怎么离婚?没有领取结婚证的,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,也不需要走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。想要"离婚",直接分开就可以了。如果涉及到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有纠纷,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同居析产。
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条件在一起的,构成事实婚姻,可以先补领结婚证再离婚,或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。
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因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,法院确定抚养权归属时,应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,综合考虑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、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、子女的年龄和性别、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等因素。收入高仅为参考而非决定性考虑条件,不需对方支付抚养费亦非法定优先抚养条件。
第一次起诉,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,如果单纯走诉讼,迎来的无非就是判不离,半年后二次起诉,但这中间我们没有放弃调解,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调解主文有3页十一项,如客户自己所言“感觉终于放下很多事,可以重启人生”。
🚩离婚那么多坑,怎么才能不掉进去呢~时间意味着“机会”,有的情况是赶早好,有的局面却是等待好。那么就要在一发现问题、一出现苗头时,主动地去审视、分析和评估,明白优劣,权衡利弊。找律师是必须的,但如果婚姻问题,你找的是公司律师、刑诉律师,那就是“虽然去了医院,却挂错了号”,不对口的律师可能会给你开错药,贻误病情。在法律专业人士指导下,做整体规划。比如先调查取证,再沟通谈判,最后才是谈不拢上法庭。就算谈妥了和平分手,也要注意,但凡写到纸上的,都要过专业人士的手,且最好走法院调解,而不走民政局登记手续。尤其是财产复杂的、涉及公司的、涉及跨国因素的等等情况,更要全局考虑、统筹规划。总之,不要走一步算一步,离就离个明白,断就断个干净。当然,经济占优势的一方,尤其有过错的一方,建议认清现实,拿出合理方案,别抱着"寸土必争"的心态,画好句号,明天又是新的一天。
男方是现役军人,有家暴行为,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。女方为此苦不堪言找到我们,收集证据起诉离婚,法院一次性判离,还获得了精神损害赔偿金。当事人脱离婚姻苦海,表示元甲律师“太给力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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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律师进行离婚诉讼,不一定就要和对方针尖对麦芒,也不是要把离婚诉讼进行到底,客户的诉求是第一,友好和平的解决双方的情感问题,让客户重归宁静生活。
🚩“与他人同居”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?
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的规定,与他人同居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🚩创业和婚姻都分为两个阶段
无论是创业还是婚姻,都分为两个阶段:
第一个阶段是从0到1,这个1就是自己,这是一个找到自己的过程。
第二个阶段是从1到N,这个N就是别人,这是一个寻找合伙人或者另一半的过程。
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在找别人,却始终没有找到自己。
世界上最长的路,就是寻找自己的路。
我们总是对别人充满期待,却总是忽略了自己的成长。
如果不能找到自己,就很难找到对的人。
找到自己,搞定自己;找到别人,搞定别人。你就成功了。